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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、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(2024年版)》解读

信息来源:重咨碳管家 发布日期:2024-03-11

近期,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印发了《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、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(2024年版)》(以下简称《2024年版》),《2024年版》将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。相较于《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、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(2022年版)》(以下简称《2022年版》),笔者认为《2024年版》主要突出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变化:

一是扩大产品设备覆盖范围。《2022年版》仅明确了空调、泵、电动机、压缩机、变压器等20种通用产品设备能效水平,《2024年版》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工业锅炉、数据中心、服务器、充电桩、通信基站、光伏组件等23种产品设备,共计43种产品设备能效水平,涵盖了工业设备、信息通信设备、交通运输设备、商用设备、家用电器、照明器具等6大类,基本实现了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全覆盖。

二是提升产品设备能效标准。相较于《2022年版》,《2024年版》提升了永磁同步电动机、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等4种设备能效水平。相较于现行能效标准,《2024年版》提升了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、多联式空调(热泵)机组、冷水机组等20种设备能效水平。同时,明确了能效指标引用推荐性国家标准、团体标准的产品设备不设定能效准入水平;能效水平动态转化由之前的“3至5年内”,调整成“适时”将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、节能水平分别转化为下一阶段的节能水平、准入水平。

三是加大应用实施和监督检查力度。《2024年版》取消了《2022年版》中“新建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项目”采用节能水平产品设备的限制条件,实现了企业新建、改扩建项目节能水平产品设备应用的全覆盖。补充了对于产能已经饱和的行业,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原则上应达到先进水平的要求。要求强化节能监察,督促企业加强产品设备能效管理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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